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系统设备一标供电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比选谈判公告
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富华路-跳蹬南)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8]1748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交函[2017]278号、渝发改交[2019]59号批准建设。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系统设备一标供电设备集成(包含整流器柜、AC35kV配电变压器、整流变压器、400V低压开关柜(含电气火灾、有源滤波)、DC1500V直流开关柜(含钢轨电位限制装置)、交直流屏)采购项目已由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轨道十八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采购人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系统设备一标供电设备集成采购项目公开采购。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渝中区、九龙坡区、巴南区和大渡口区
建设规模: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工程为线网中的一条南北向轨道交通干线。线路主要沿富华路、奥韵路、石坪桥正街、杨九路、黄桷坪正街、李家沱大桥复线桥、巴南长江两桥连接道、内环高速、白居寺大桥、在建中的坝路和华福大道敷设。线路全长约29.02km,设跨江大桥2座。其中地下线长约18.73km、高架线长约9.53km,地面线长约0.76km。全线共设车站19座,其中地下站12座,高架站7座,换乘站9座。工程设金鳌寺车辆段和富华路停车场各1座,新建电厂主变1座,利用既有2号线白居寺主变1座。
本标段共9座地下车站:富华路站(已纳入9号线合建)、歇台子站 、奥体中心站、石坪桥站 、杨家坪站、滩子口站 、黄桷坪站、四川美院站 、电厂站及富华路停车场。
2.2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富华路站-电厂站及富华路停车场供电设备集成(包含整流器柜、AC35kV配电变压器、整流变压器、400V低压开关柜(含电气火灾、有源滤波)、DC1500V直流开关柜(含钢轨电位限制装置)、交直流屏)采购及伴随服务、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税费、设计、设计联络、安装指导、检验测试、出厂验收、监造、调试、提供技术援助、接口管理、培训、试运行、试运营、项目管理、质量保证期服务、专用软件、技术文件、图纸、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各类试验大纲、调试报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大联调配合、空载试运行、配合验收移交等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须承担的其它义务。
详见文件第五章《采购物资一览表》
2.3交货期及服务期
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批次以下达的排产通知为准。
3.1本次比选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
3.1.3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通过相应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认证和国家对设备和材料的所必须的强制性认证。
3.1.4供应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连续三年盈利;需提供供应商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5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6比选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比选谈判产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1.9要求供应商具备4类核心设备(整流器柜、整流变压器或配电变压器、1500V直流开关柜、400V开关柜)中至少3类设备的生产能力,须提供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或其控股企业)。
3.1.10比选谈判产品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1.11生产制造厂商要求
1、整流器柜
(1)整流器柜生产制造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整流器柜生产制造厂商业绩要求:
运营业绩:应具有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同类产品的运行业绩(须提供运行证明及与运行证明对应的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供货业绩:2017 年 1 月 1 日至比选谈判截止日须具有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AC35kV配电变压器
(1)AC35kV配电变压器生产制造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AC35kV配电变压器生产制造厂商业绩要求:
运营业绩:应具有设计、制造该设备至少三年的经验并有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行业绩(须提供运行证明及与运行证明对应的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供货业绩:2017年1月1日至比选谈判截止日须具有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须提供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整流变压器
(1)整流变压器生产制造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整流变压器生产制造厂商业绩要求:
运营业绩:应具有设计、制造该设备至少五年的经验,生产制造厂商在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具有整流变压器的开通运营(含试运营)两年及以上业绩(须提供运行证明及与运行证明对应的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供货业绩:2017 年 1 月 1 日至比选谈判截止日须具有采购同类物资设备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400V低压开关柜(含电气火灾、有源滤波)
(1)400V低压开关柜生产制造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400V低压开关柜生产制造厂商业绩要求:
运营业绩:具有一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的开通运行业绩(须提供运行证明及与运行证明对应的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
供货业绩:2017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须具有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须提供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开通试运行时间为准),生产制造厂商具有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开通运行项目中具有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须提供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有源滤波装置: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开通试运行时间为准),生产制造厂商具在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开通运行项目中具有有源滤波装置的供货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须提供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5、DC1500V直流开关柜(含钢轨电位限制装置)
(1)DC1500V直流开关柜生产制造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DC1500V直流开关柜生产制造厂商业绩要求:
运营业绩:应具有设计、制造该设备至少三年的经验并有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同类产品的运行业绩(须提供运行证明及与运行证明对应的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供货业绩:2017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须具有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须提供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DC1500V开关柜内直流断路器采用赛雪龙、GE、霍克西利等同品质的产品。
6、交直流屏
(1)交直流屏生产制造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2)交直流屏生产制造厂商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2017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须具有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含港澳台地区)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运营业绩:应具有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同类产品的运行业绩(须提供运行证明及与运行证明对应的采购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配套的蓄电池生产制造厂商注册资金3000万人民币及以上,供应商须提供配套的蓄电池制造商营业执照;
(4)蓄电池生产制造厂商业绩要求: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蓄电池生产制造厂商每年销售额在3亿人民币以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不小于3亿元),并有两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开通运行业绩。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比选谈判。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获取方式:请确定参加比选谈判的单位于2022年7月28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1日17时00分期间,提交领取比选谈判文件申请表(详见附件1)、授权书(或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采购人处领取比选谈判文件。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18306053726。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3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2022年8月23日当日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重庆机电控股集团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A栋17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比选谈判公告在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https://www.cme-cq.com)、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qiic.com/)上发布。
采 购 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67号信达国际A栋17楼
联 系 人:万老师
电 话:18306053726
供应商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
领取比选谈判文件名称 | 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系统设备一标供电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比选谈判文件 | 项目编号 | CQGD18-2022-GDSB-01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声明 | 比选谈判文件为我公司自愿领取,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领取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详见附件:
重庆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富华路站-电厂站(含)系统设备1标供电专业设备集成比选谈判(附件).docx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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