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盛普物资有限公司
关于组建合资公司建设全国工业资源集采交易平台项目
公开征集合资合作方的公告
我方拟牵头组建全国工业资源集采交易平台,正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市国资委及机电集团相关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拟通过公开方式征集合资合作方实施合资合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资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组建合资公司建设全国工业资源集采交易平台项目 | ||
注册资金(万元) | 1000万元 | ||
立项批准单位 |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
拟征集合资方数量 | 1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合资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姓名 | 持股比例(%)(暂定) | |
重庆盛普物资有限公司 | 50 | ||
合资合作方 | 50 | ||
合资企业经营范围 | 计算机及网络软件技术开发、金融信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物联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贸易、互联网商品销售、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等 | ||
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本次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合资方; 2、最终合资合作方与重庆盛普物资有限公司成功签署《合资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 |
二、合资合作方资格条件
合资合作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合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熟悉计算机及网络软件技术开发、金融信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物联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商品批发贸易、互联网商品销售、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并有成熟经验及案例; 3、意向合资方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存在潜在或未决重大诉讼、仲裁及争议,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须书面承诺); 4、具备软件开发、互联网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的资质及能力,已实施过相关项目; 5、具备投资管理经验。 其它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
三、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 5个日历日(自机电集团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合资合作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合资合作方。 |
四、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 | 1、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资合作方递交报名书的,则直接与重庆盛普物资有限公司进行合资合作谈判;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资方递交报名书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 3、竞争性谈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合资方进行:(1)意向合资合作方的经营能力及综合实力(财务状况、产品研发能力、资本运作能力等);(2)意向合资合作方能为项目提供的战略支持,包括但不限于:①在相关业务领域的行业资源、拓展能力;②与重庆盛普物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否能够优势互补与协同;③在智慧采购、供应链金融、软件开发、大数据等方面能否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持等;④与重庆盛普物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理念的契合度;⑤意向合资合作方能够为合资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或具备资本市场运作能力。 |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谢豪、倪小莉 |
联系电话 | 023-63076979、6923 |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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